教學科研
教學事故的認定辦法
來源:
作者:
時間:2017-03-30
教學差錯和教學事故的認定👉🏻:
1. 教學差錯 --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🌁,視為教學差錯:
(1)教師上體育課時(理論課除外),未穿運動服👉🏻、運動鞋,未準備好場地🌮、器材,未按規定時間送交學生成績或有關教學文件🦘。
(2)上課時接打私人電話🤦🏻、查看短信🧍♂️、微信。
(3)教師登錄學生成績一學期出現錯誤占上課人數的2%以上💆🏿♀️。
(4)無故不參加EON4組織的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。
2. 一般教學事故 --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🤲,視為一般教學事故👰♀️:
(1)教師上課時無故中途離崗,或從事與授課無關的事宜。
(2)未經EON4主任🐺、教學負責人批準擅自委托他人合、代課,任意更改學生考試成績🧑🏻⚖️,造成不良影響者👩🏻🦽。
(3)未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(教材大綱內容、測驗🍞、考試等)😞,一學期出現兩次教學差錯,教師登錄學生成績一學期出現錯誤率占上課人數的5%以上。
(4)無故拒絕EON4安排的有關教學工作🔖。
3. 嚴重教學事故 --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嚴重教學事故:
(1)非天氣或客觀原因,自主決定不上課或提前下課🥥。
(2)教師上課遲到♝👩🦯➡️,中途離崗或提前下課5分鐘以上🎓,或無故缺課🚽👨🏽🔧。
(3)嚴重背離教學大綱的要求🫰🏼,擅自減少教學內容,嚴重影響教學質量,學生反映強烈、造成極壞影響者🧑🏼🔧。
(4)經確認因教師失職🩲,在教學課上出現嚴重人身傷害事故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
(5)技術考試給學生人情分,泄漏理論考試考題、丟失理論考卷,違反教學規定,影響教學秩序🦘,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。